谷爱凌为什么一定是美国公民
首先,我们可以指出一个无可争议的事实,谷爱凌出生在美国加州,这是公开信息。因此根据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:只要出生在美国领土,自动获得美国国籍(出生地主义),没有任何的前置条件,
- 不需要申请
- 不需要父母是公民
- 只有极少数例外(外交官子女)
所以: 她的美国籍是自动获得且有效,除非她主动放弃,否则一直存在,这点几乎没有争议。而且她也没有主动放弃。所以她是被动拥有了美国国籍。
她是中国公民
那么,她是中国国籍嘛?很多地方都提出来过,中国国籍法是血统主义为主:根据中国国籍法第5条:
- 父母一方是中国公民,子女出生即具有中国国籍
- 但有一个关键例外:如果父母是中国公民,但已经定居外国且孩子出生自动取得外国国籍,则孩子不具有中国国籍
事实上,谷爱凌也是持有中国护照的。所以她是拥有中国国籍的。

中国“不承认双重国籍”是什么意思
很多人误解了这句话。中国的含义是:中国公民 主动加入外国国籍,自动丧失中国国籍
但如果:
✔ 出生自动获得外国籍
✔ 没有主动入籍行为
法律上确实存在灰色空间
也就是说:
- 中国不会主动承认你是双重国籍
- 但也不一定主动注销
- 实际操作取决于个案与行政认定
这在很多海外出生华裔中都存在。
疑问:1982年中美签协议,形成“默许双国籍”
这个说法在法律界并不被主流认可。
那份文件:《中美两国政府关于两国公民团聚、旅行方便等问题的补充换文》主要是旅行与探亲便利,而 不是国籍协定,并且没有承认双重国籍。很多洗地的公知,利用了认知的不对等.所以:不存在官方双国籍机制,只是实践中出现模糊个案。
最真实的总结(最接近真实情况)
目前最客观的结论是:
- 她确定是美国公民
- 她同时具有中国国籍
- 存在法律模糊空间
- 中国体育体系认定她为中国运动员
- 公众争议来自法律不透明 + 情绪因素 + 社会反应
一句话总结
她的美国籍是确定的,且她的中国籍也是确定的。 无论怎么洗地,她是事实上的双国籍,而谷爱凌更像是利用国籍法灰色地带.更像是,利益最大化的选择。因为如果她代表美国队参加冬奥会,收到的注意力,以及商业价值会大大的小于现在的选择。赚钱嘛,不寒掺。
多说一句,谷爱凌在最近的参访上,表示在美国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。我想说,没事的,我们祖国爱你,你可以放弃美国国籍,然后在中国生活。你有选择权。不是嘛?既要还要,那么我也没有办法了。